博管辦[20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國科學院人事局,中國社會科學院人事教育局,總政治部干部部科技文職干部局,有關博士后設站單位:
為有效結合內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2013年,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決定繼續共同實施內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計劃(“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員赴港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現就做好2015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內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后研究,為期兩年。2015年度擬選派55人,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幣和30萬元港幣,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在港的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內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后管委會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為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2010年綜合評估為優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站單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擬進站的2015年應屆博士畢業生或教學、科研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近畢業(一般三年以內)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身體健康。
(二)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三)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歷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等;
2.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號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學術技術后備人才重點培養對象。
(四)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五)應屆博士畢業生通過擬進站的博士后設站單位申報港方提供的項目時,申報單位一般應在該項目所屬一級學科已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六)在站博士后人員須經所在申報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還須征得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三、遴選原則
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
四、申報程序
(一)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在中國博士后網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報一個項目。
(二)提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香江學者計劃”申報項目信息向所在或擬進站的博士后設站單位提交申報材料。
1.申請人材料
申請人于2月25日—3月31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后網,進入“香江學者計劃/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項目”申報評審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電子版)及主要證明材料(掃描件)。
申請人向所在或擬進站的博士后設站單位提交《“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訂本一式2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復印件、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或榮譽稱號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應屆畢業生在申請時,如還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待5月底之前再由推薦單位統一提交答辯決議書復印件。具體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申報材料要簡明扼要,介紹性文字要真實、準確、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報單位材料
每個單位提交一份《“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匯總表》(從中國博士后網“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評審系統中導出)。
(三)審核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認真審核申請人員資格及申報材料,并由所在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匯總審核后,報送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解放軍總政治部干部部科技文職干部局、中國科學院人事局、中國社會科學院人事教育局匯總審核相關設站單位的申報材料,報送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北京地區的中央所屬單位匯總審核申報材料后直接報送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
有關博士后設站單位和有關省(區、市)、部門博士后管理部門需在中國博士后網“香江學者計劃/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項目”申報評審系統中進行電子材料的審核。
(四)確定人選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按照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不少于2:1的比例確定候選人并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最終確定資助人選,并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通知“香江學者計劃”赴港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
五、有關要求
1.有關省(區、市)、部門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5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電子材料的報送和審核須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
2.申報單位需認真審核申報材料,若存在虛報或偽造內容,一經查證,將取消申請人獲選資格,并暫停該單位“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資格一年。
3.申報材料如涉密,請做好脫密處理。
4.申請人和申報單位需確保報送的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內容完全一致。如內容不一致,將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
5.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5號世寧大廈706室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博士后評估與服務處
郵 編:100191
電 話:010-82327870、010-62335025
傳 真:010-82327880
聯系人:王若陽
附件:1.“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注:見本網頁“表格下載”)
2.“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匯總表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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