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勤奮勵志助學金”評選通知
“勤奮勵志助學金”由華中科技大學崔崑院士、朱慧楠教授夫婦及其女兒崔明玲一家人向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捐款設立,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獎學金評選流程及細則如下:
一、資助對象:
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大一至大四年級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光電子材料與器件專業經濟困難且學習勤奮的本科生。
二、申報資格
1、家庭經濟困難,近期家庭有重大變故的可優先考慮;
2、學風嚴謹,學習刻苦,年級專業排名不低于前50%,無掛科;
3、遵守學校規定的各項制度,未受過處分;
4、主要學生干部且表現突出者可適當放寬;
5、為人正直,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
6、由于本助學金為近期設立,沒有跟學院其它獎助學金的評選同步,參考學校獎助學金的評選要求,在本學期獎助學金獲得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同學在今年的“勤奮勵志助學金”評選中將不予考慮;
7、已申請轉專業(含啟明實驗班)且獲批的同學在此次評選中不予考慮。
三、資助標準
每年資助貧困且優秀大學生8人,8000元∕人∕年。助學金分兩次發放,時間為每年12月中旬及次年5月中旬,每次發放4000元。
每名學生在校期間獲得本項助學金的次數不超過兩次。
四、評選流程
1、 12月10日之前,班級初選:學生遞交申請材料至班級資助委員處,由各班組織審核申請對象是否符合申報資格,評選確定初選入圍名單(每班不超過1人),并將入圍者申請材料(填寫表格見附件)遞交至學工組(化學樓213辦公室)。
2、 12月12日之前,學工組面談、走訪、審核:參考初選入圍名單,確定最終人選。具體面談時間另行通知。
3、 12月14日之前,學院審批。最終資助名單在學院內公示三天。
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
二O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