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09級各普通本科生班: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第三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學校將對2009級普通本科生開展在各學科大類及本院(系)內部選擇專業的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專業的資格
1.除被確定為國防生或入學時單列錄取標準(如以調劑分數線招錄的護理學)的特殊專業的學生不得申請外,2009級普通本科生均可申請選專業。
2.以美術科目考試入學的學生不得選擇非美術科目的其它專業。
3.臨床醫學專業不受理其它專業學生選擇申請。
二、選專業的比例
各院(系)可根據本單位資源狀況確定學生專業選擇的申請,接收其它專業的人數一般不超過本專業現有人數的10%;同意本院(系)學生選擇其它專業的人數控制在本專業現有人數的30%以內。
三、選專業程序和時間安排
1.凡申請選專業(包括在本院(系)內轉專業)的學生,請于2011年5月4日~5月11日到本院(系)教務科報名,并如實填寫《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申請轉專業審批表》(下稱《審批表》),逾期不予補報。
2.學生所在院(系)審批后將《審批表》于5月13日前送擬轉入院(系)。
3.擬轉入院(系)審核同意后于5月19日前報教務處審批。
4、教務處審批后,由轉出院(系)通知已獲準轉專業的學生于5月27日前到學校各有關部門辦理轉專業的相關手續。
5.轉入院(系)和轉出院(系)于6月3日前將已轉入、轉出的學生信息輸入HUB系統。
6.已轉專業的學生歸屬于轉入院(系)管理。
附件:《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申請轉專業審批表》(適用于二年級本科生)(教務處主頁“表格下載欄”下載)
華中科技大學教務處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