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技部《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等重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17〕376號)的要求,為做好2018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等重點專項項目組織推薦與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整合了原有的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和發改委、工信部管理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以及有關部門管理的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
“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研究”、“水資源高效開發利用”、“典型脆弱生態修復與保護研究”、“深地資源勘查開采”、“深海關鍵技術與裝備”、“海洋環境安全保障”、“公共安全風險防控與應急技術裝備”、“綠色建筑及建筑工業化”、“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發”、“生物醫用材料研發與組織器官修復替代”、 “數字診療裝備研發”、“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精準醫學研究”等14個重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指南內容見附件),具體通知詳見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2/t20171212_136764.htm
二、申報原則
1.項目申報評審采取填寫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兩步進行;
2.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和課題)。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三、材料報送
1.各申報團隊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請認真閱讀總體通知要求和每個專項的指南,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嚴格遵守時間節點。
2.為進一步做好下一步的項目申報工作,請各位老師高度重視,盡快組織研究專項指南,積極聯系指南編制專家,解讀指南相關方向要點,請有意向申報的老師盡快將相關申報信息反饋給我,以便我們更好的做好服務工作。
3.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7年12月15日8:00至2018年2月5日17:00。申報項目通過首輪評審后,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校內聯系人
聯系人: 陳小鋒,黃禮平 電話:027-87543032
化學與化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