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科技強國,進一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按照 “鼓勵探索,突出原創;聚焦前沿,獨辟蹊徑;需求牽引,突破瓶頸;共性導向,交叉融通”的新時代科學基金資助導向,化學科學部為了做好2019年度“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申請及資助工作,特公開征集立項建議。
一、定位與實施原則
(一)定位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旨在集中和整合國內優勢科研資源,瞄準國際科學前沿,超前部署,充分發揮科學基金制的優勢和特色,依靠高水平學術帶頭人,吸引和凝聚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著力推動學科深度交叉融合,相對長期穩定地支持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和探索,致力科學前沿突破,產出一批國際領先水平的原創成果,搶占國際科學發展的制高點,形成若干具有重要國際影響的學術高地。
(二)實施原則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實施遵循“原創導向、交叉融合、開放合作、穩定支持、動態調整”的原則。
1.原創導向原則。強調原創價值導向,鼓勵十年磨一劍的潛心研究,孕育多元化的創新思想,營造競爭合作、攻堅克難、寬容失敗、包容多元的原創氛圍。
2.交叉融合原則。打破學科壁壘,強化學科深度交叉融合,聚集多學科優勢團隊,開展深入系統的跨學科、跨領域的交叉融合研究。
3.開放合作原則。拓展國際視野,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吸引國內外高水平科學家,特別是優秀青年學者前來工作,沖擊國際科學前沿。
4.穩定支持原則。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設定資助期限最長為10年,給予相對穩定和較高強度資助。
5.動態調整原則。控制總體規模,實行延續支持與退出相結合的機制。在實施5年后進行評估,根據實施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延續支持。
二、資助規模與資助周期強度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資助周期采取5+5模式。實施5年后進行評估,采取對同時啟動的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統一組織評估的方式。根據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求,5年資助經費為1-2億。
三、申請條件與工作程序
(一)申請條件
1.基礎科學中心項目應當在科學前沿領域形成優秀的多學科交叉科研團隊。其學術帶頭人應當是本領域國際知名科學家,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宏觀把握能力、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凝聚力,能夠匯聚不同學科背景的優秀科研人員組成跨學科研究團隊;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骨干成員應當在相關的科學研究領域中取得過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續發展的潛力。
2.基礎科學中心項目擬開展的研究應當具有原創性、前瞻性和交叉性;研究方案應當先進、合理;總體目標應當在本領域國際學術前沿起到引領作用或者是開創新領域,有望通過5-10年的支持形成具有重要國際影響能引領學科發展方向的學術高地。
3.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依托單位應當具有完備的科研支撐條件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應當將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納入本單位的重點管理范疇,并承諾保障基礎科學中心項目所需要的研究工作條件,對前來從事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的國內外優秀科學家提供薪酬待遇及科研條件保障。
(二)工作程序
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60歲,骨干成員以中青年科學家為主。申請人及骨干成員合計不得超過10人,依托單位及合作單位數量合計不得超過4個。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申請人通過依托單位提出項目申請。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申請時不納入限項范圍,獲得批準后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網站公布,項目負責人及骨干成員不得再申請其他類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除外),不得以獲得資助的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研究內容再申請其他科技計劃項目。
四、立項建議書的撰寫提綱
(一)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背景情況
1.研究領域與方向;
2.研究團隊構成(申請人及骨干成員合計不得超過10人,依托單位及合作研究單位數量合計不得超過4個);
3.已取得的研究工作基礎積累及水平,包括創新性研究成果、在國內外同行中的水平及優勢;
4.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及其他科技計劃的資助情況。
(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
1.主要研究方向、關鍵科學問題與研究內容,包括研究價值、創新點和科學意義;
2.研究方案,包括合作研究單位的分工、學科交叉融合研究計劃等;
3.近五年的預期目標和可能取得的重大突破,以及十年的總體目標;
4.開放合作計劃。
(三)支撐與保障條件
1.具備的儀器設備及基礎數據資料等;
2.依托單位承諾的科研和待遇條件。
(四)資金需求與預算
五、提交建議書要求
2019年有意申請的單位請于2018年9月16日前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提交立項建議書(按附件模板準備),請同時提交電子申請(PDF格式)和加蓋依托單位公章的紙質申請各一份。
郵 箱: chemoffice@nsfc.gov.cn
電 話:010-62326906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郵編:100085
附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建議書(化學科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