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工作已啟動,為切實做好2024年省基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鏈接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11/t20231115_4947563.shtml),現將申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2024年度省基金計劃項目類型包括重點類項目(杰出青年項目、創新群體項目)、面上類項目(青年項目、一般面上項目),所有項目均為前資助項目。
二、申請條件
(一)杰出青年項目
1.申請人為依托單位全職固定研究人員;
2.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及以上,具有博士學位;
4.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且前期已取得較突出創新性成果,具有較高基礎研究水平;
5.滿足有關限項申請規定。
(二)創新群體項目
1.申請人為依托單位全職固定研究人員;
2.牽頭申請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3.牽頭申請人在5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團隊平均年齡在45周歲以下;
4.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且前期已取得較突出創新性成果,具有較高基礎研究水平;
5.申請人同年申請或者參與申請省創新群體項目不超過1項;項目主要參加人員不超過8人(包括項目負責人在內);
6.滿足有關限項申請規定。
(三)青年項目
1.申請人為依托單位全職固定研究人員;
2.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37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學位(不含在讀博士生);
4.未主持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
(四)一般面上項目
1.申請人為依托單位全職固定研究人員;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中級職稱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4.申請人往年已獲省基金(不包含省聯合基金、指導性計劃)資助次數不超過1次。
三、限項申請規定
1.申請人作為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請1項省基金項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創新群體、聯合基金等省基金各類項目)。申請人作為主要成員參與省基金項目申請不超過3項。申請人受聘多個依托單位的,只能通過一個依托單位申請。同一個項目負責人每年度限承擔1項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2.省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的負責人(不包括人才類項目和績效考核后補助類項目)不可再作為項目負責人申請省基金項目。以往年度驗收未通過或項目無故終止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新項目。截至本通知發布前已提交驗收報告尚待實施驗收的項目暫不在本限項范圍內,若后續驗收不通過,新申請項目將予以終止。
3.申請人不得將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內容重復多頭申報不同類型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包括國基金)。申請人不得將已獲資助項目重復申報,對于申請人在以往獲資助項目基礎上提出的新項目,應明確闡述二者的異同、繼承與發展關系。
4.申請人2022年度、2023年度連續兩年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省基金面上類項目未獲得立項資助的,不得申報2024年度省基金面上類項目。以后年度依此類推。
5.為避免重復支持,已獲得過國家或省級高層次人才類項目及其相當層次其他項目資助的,不得再申報省杰青項目。主要包括:
國家級: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含青年項目)、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含青年拔尖)、“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含青年長江)、國家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等。
省級:楚天學者(不含楚天學子)、省基金杰出青年項目和創新群體項目負責人、省“科技創新團隊”帶頭人等。
6.正在承擔省創新群體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團隊成員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2024年度省創新群體項目。已承擔過省創新群體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再申請省創新群體項目。
四、申報流程
省基金項目申報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擇優限額推薦的方式進行,對項目申請數量實行總量控制。各單位的青年項目和一般面上項目推薦指標數合并下達,杰出青年項目和創新群體項目推薦指標數合并下達。(我院可申報重點類項目1項、面上類項目5項)
1.申報形式
省基金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登錄“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https://kjt.hubei.gov.cn/jhgl/)(選擇“個人登錄”用戶類型),在線填報申報書并按要求將簽字蓋章的相關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傳平臺系統(附件材料清單見平臺系統)。
2.申報流程:申請人根據項目類型撰寫申報書——院系審核——科發院審核辦理校章——申請人登錄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提交申報材料——科發院審核推薦。
3.審核:請項目負責人對照《申報通知》《申報書形式審查樣板》逐項進行形式審查,填寫《申報項目審查意見表》、《院系申報匯總表》。
4.提交材料:請院系統一提交《湖北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書》包含所有附件證明材料、《申報項目審查意見表》、《省基金項目形式審查明細表》、《院系申報匯總表》紙質版材料各一份。《申報書》、《申報項目審查意見表》不蓋章,科發院統一辦理校章。
5、申報書中公共信息見申報書模板。
6.時間節點:請擬申報的老師于2023年11月22日24:00前將《2024年湖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匯總表》電子版發到hlpxzy@163.com,學院評審后再在系統進行填報。2023年12月4日前將相關材料反饋至科發院國際合作與省部項目管理辦公室蓋章,2023年12月7日前申請人在線提交申報材料,12月7日-12月12日前科發院審核推薦。
五、申請要求及說明
1.為加強青年科研人才儲備培養,各依托單位推薦青年項目比例不得低于面上類項目申請總數的50%。對于推薦青年項目比例未達標的依托單位,次年將相應核減面上類項目推薦指標數。
2.不受理項目申請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報指南規定范圍之外的申請;②承擔省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尚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的申請;③正高級職稱人員申請面上類項目;④無依托單位的個人申請;⑤不屬于基礎研究的具體產品及工藝研發類項目申請。
3.申請創新群體項目、杰出青年項目的申請人必須是已獲依托單位前期重點支持、已取得較突出創新性成果、具有較高基礎研究水平的團隊和個人,項目申報書中須提供獲得依托單位前期培養的經費支持證明材料、承擔過省部級以上項目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證明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的資料。未提供相關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予受理。《依托單位前期培養經費支持證明》見附件7。
4.省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立項當年一次性撥付。青年項目、一般面上項目實施期為2年,單項資助額度原則上為5萬元或8萬元;杰出青年項目、創新群體項目實施期為3年,單項資助額度原則上分別為30萬元、50萬元。具體立項資助經費額度均以正式立項文件為準。(系統默認設置2024年度省基金面上類項目的執行期為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重點類項目的執行期為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省基金項目均實行經費包干制,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報書時無需編制項目預算;項目結題時,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填寫項目經費決算表。
5.項目申報內容須真實可信,預期成果目標制定須科學合理,不得夸大學術、技術、經濟指標。項目一經立項,申報填寫的任務、目標、研究成果指標等內容將自動轉為項目任務書對應內容,原則上不允許修改調整。
6.申請人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使用虛假材料申請省基金項目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3-5年內取消申請資格,已獲批立項的項目由省科技廳撤銷立項,追回資助經費。
網上填報技術咨詢電話:027-87135733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