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本科班級:
我院即將開展2024年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學金評定工作,請各班級按照校發文件《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辦法》及《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依據分配到我院、年級、專業的名額,做好本次評選和評定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評定獎學金項目包括:
(一)國家級獎學金項目
1.國家獎學金;
2.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校級獎學金項目(人民獎學金)
1.三好學生獎學金;
2.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
3.學習優秀獎學金;
4.自強奮進獎學金;
5.文體活動優秀獎學金;
6.社會公益獎學金;
7.科技創新獎學金。
二、評選要求及說明
1.請各年級、班級嚴格把關,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細致地進行本次評優評獎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取消學生本次評優資格。
2.每個班級必須由全班同學推選成立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同年級同專業各班評審小組集中在一起進行本年級本專業的獎助學金評選。
3.一名學生一整個學年度內獲得獎助學金的總額不超過13000元。
4.三好學生獎學金獲得者不可同時獲得其它項人民獎學金。每個學生至多同時獲得人民獎學金中的任意兩項。
5.所有獲得獎助學金的同學,不論金額多少,都可以申請學校和院系的勤工助學崗位,以勤代補所得酬勞不受資助上限限制。
6.參評學年度,所有必修課和限選課程無不及格記錄。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備申請當年度獎學金參評資格: 受到違紀處分尚未解除;參評學年度受到違紀處分;其他應當取消參評資格的情形。
三、各項獎學金及榮譽稱號申報條件
獲任何一項獎學金和榮譽稱號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認真學習黨的科學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愛國主義思想堅定,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觀念清晰,法治意識強,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4.刻苦學習,勇于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
5. 積極鍛煉身體,增進身心健康,提高個人修養,培養審美情趣;
6. 愛校榮校,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具備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奉獻服務精神,積極參與學校、學院和班級建設;
(一)獲國家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二年級及以上年級本科生方可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特殊學制的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層次確定參與相應學段的國家獎學金評定,原則上從入學第六年開始不再具備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資格。
2.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同年級同專業前10%(含)的學生,可以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同年級同專業前 10%,但達到前 30%(含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詳見教育部 財政部印發的《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函〔2019〕105號中第七條有關條件要求),也可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經學校審核蓋章確認。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獲國家勵志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并且進行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生活簡樸。
2.二年級及以上年級本科生方可申請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特殊學制的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層次確定參與相應學段的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原則上從入學第六年開始不再具備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資格。
3.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同年級同專業前25%(含)的學生,可以申請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同年級同專業前 25%,但達到前30%(含30%)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也可申請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三)獲三好學生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參評學年度成績排名居本專業前25%;
2.身體素質良好,參評學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一般應達到及格及以上標準(含免測),心態健康向上,精神風貌良好;
3.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熱愛集體,關心同學,積極參與班級建設,在學生群體中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四)獲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參評學年度成績排名居本專業前50%;
2.擔任各級學生工作職務一學年及以上;
3.身體素質良好,參評學年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一般應達到及格及以上標準(含免測),心態健康向上,精神風貌良好;
4.積極做好學生工作,樂于奉獻,任勞任怨,能力突出,工作成效顯著。
(五)獲學習優秀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參評學年度成績排名居本專業前25%;
2. 課程設計(論文)、實習、實驗課考核成績均在良好以上;
3. 積極參與班級學風建設工作,參與組織學業發展和學術交流活動,積極發揮朋輩幫扶作用。
(六)獲自強奮進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參評學年度成績排名居本專業前50%;
2. 熱愛集體,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學校、院(系)、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
3.志存高遠,腳踏實地,不畏艱難,奮勇拼搏,通過個人努力克服各種現實困難,學習進步明顯,在學生群體中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七)獲文體活動優秀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省部級及以上文體活動或比賽中獲獎的個人或集體項目主力成員;在校級文體活動或比賽中獲得個人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在院(系)級文體活動或比賽中獲得個人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
2.積極組織并參與院(系)級及以上各類文藝、體育活動 2次及以上;
3.在文化體育藝術方面有突出貢獻的本科生。
(八)獲社會公益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自發長期堅持某項公益活動;
2. 積極參加校內外各項志愿服務、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認真負責、表現良好;
3.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擔任公益活動的組織者,取得良好效果。
(九)獲科技創新獎學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挑戰杯”“互聯網+”“創青春”及各類本科生學科競賽中,獲得校級三等獎、銅獎及以上(集體項目校級取團隊前三名,省級取前五名,全國及以上取前八名);
2.在校級及以上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中獲得立項,團隊排名前三名且通過中期檢查或順利結項;
3.在正規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除導師外,在學生中排名前三);
4.申請專利、軟件著作等(除導師外,在學生中排名前三,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需授權,發明專利需進入實質審查);
5. 正式出版圖書專著(學生需為主編);
6. 在省部級媒體平臺上發表理論文章、評論文章、文藝作品、新聞通訊等(需為第一作者);
7.積極組織并參與各類校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創業活動 3 次及以上且本年度創新創業類第二課堂活動達20 學時及以上。
四、獎學金評定程序
本次獎學金評定,需經班級評審委員會、年級評審委員會和學院資助工作辦公室三級審核。
班級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約5人左右,具體成員為班長、團支書、資助委員、一名黨員、一到兩名群眾,負責班級的評審工作。參評學生需提交附件中的人民獎學金申請表。評選分為年級范圍評選與班級范圍評選,年級評選模式為公開答辯,班級評選模式自選,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每個獎項的評定,需附上班級評審委員會意見,最后團體署名之后文字檔統一交給資助工作辦公室審核。學院資助工作辦公室統一審核之后確定最終名單并進行公示。
年級評審委員會由年級輔導員、3位高年級黨員代表以及本年級各個班級的班長、團支書和資助委員組成。資助工作辦公室由學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和學院學生資助委員會組成。
今年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9月19日晚上22:00前 學生在學生工作綜合服務系統提交申請http://xgxt.hust.edu.cn/xg/index,按照附件中模板,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電子版提交至學院本科生德育助理寧梟涵郵箱2026558807@qq.com,三好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提交報名表至班級資委處,其他獎學金僅需在系統上申報即可,無需提交報名表。
9月20日-9月21日 各年級評選人民獎學金、資助工作辦公室評選國家勵志獎學金
9月21日晚-9月23日 人民獎學金評選結果公示
9月24日 國家獎學金入圍者公開答辯,地點另行通知
9月25日-9月29日 國家獎學金評選結果公示并上報學校
請各年級在以上時間內完成本年級獎學金評定工作。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