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申請在外居住,最終由學校學生工作處審批。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人填寫《華中科技大學學生在外居住審批表》
2、交由家長填寫家長意見和承諾(務必由家長親自填寫)
3、交由輔導員(化學樓213辦公室)填寫輔導員意見
4、由輔導員帶領(lǐng)申請人將申請交給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審核、簽字
5、申請人自行到學院行政辦公室(211辦公室)蓋院章(一式5份)
6、交由校學工部(大活401)填寫學校意見,并蓋章
7、 到校后勤集團宿舍管理中心(老附中對面)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
8、簽字手續(xù)完備后,學生持表到學生公寓辦退宿手續(xù)
9、簽字后到財務處(大活旁)辦退費或免交費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