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綜合考核工作細則
一、 考核、錄取工作組織領導:
1、我院成立招生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我院招生計劃制訂考核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并負責考核和錄取工作。
2、成立考核小組,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院招生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考核工作。
3、成立招生監察組,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依法對參與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監督考核錄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訴和新生入校時監督資格復查工作。
二、 考核方式及考核內容
1、材料審查:提交一份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開展的研究計劃占總成績的20%。
2、綜合能力考核:考試形式為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筆試內容包括兩部分:(1)化學綜合(2)化學專業英語。
3、綜合面試:考生介紹自己基本情況10分鐘(采用PPT);綜合面試15-30分鐘,占總成績的50%。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心理健康情況考核
三、 考核工作時間
3月18日 下午2:00報到 帶身份證、 學生證
地點: 化學樓一號會議室 復試費: 100元/人
下午2:30體檢
地點: 校醫院 體檢費35元
3月19日 上午8:30-11:30 筆試 地點:東九樓D513
筆試環節:考生請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16:00后在全國研招網(
http://yz.chsi.com.cn/bsbm)下載準考證,考試時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入場
3月20日 上午8:30開始,全天綜合面試 地點: 報到時查看。
四、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根據以上三項成績匯總排名,并結合當年招生名額, 擬報考導師的意見等,確定錄取人員候選名單,并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