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在校研究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堅持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學校贏得榮譽,為國家做出貢獻,根據《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管理辦法》(校研[2014]18號)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以獎勵在學習、科研和服務同學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研究生。
一、評審機構
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二、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類別
知行優秀獎學金依照評選標準共分為三類:知行優秀一等獎學金;知行優秀二等獎學金;知行優秀三等獎學金,獲一等、二等、三等知行優秀獎的研究生分別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獎學金。
三、申請范圍及年限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請。碩士研究生申請年限不超過各院(系)確定的學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請年限不超過4年;直博生申請年限不超過5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評定。
(一)受到黨、團或學校通報批評及警告以上處分;
(二)經學校批準休學復讀不滿一年;
(三)在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四)在科研工作和臨床實踐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損失;
(五)參加非法組織及活動;
(六)無正當理由經常不參加集體活動;
(七)前一學年有課程不及格者;
(八)未按學校規定注冊;
(九)其他有損學校聲譽的行為;
(十)院講座積分卡截止2017年10月13日蓋章不滿3次。
四、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四)學習勤奮,嚴謹踏實,勇于進取,成績優良。
五、申請知行優秀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一)知行優秀一等獎學金
申請研究生知行優秀一等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的兩條:
①學業成績優異,專業排名前15%。
②學生工作經歷豐富,擔任學生干部并在當年獲得校優秀研究生干部榮譽稱號。
③社會實踐經歷豐富,在政府機關、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有掛職經歷,或參加各類實踐活動,得到校外媒體報道。
④在校級及以上學科競賽或文體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獲得省級及以上比賽個人前5名,團體前3名,校級比賽個人前3名,團體第1名。
⑤積極組織或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產生顯著社會影響,得到校外媒體報道。
⑥科研創新或創業表現突出。在權威期刊發表1篇以上論文或創辦公司。
⑦當年獲得三好研究生標兵、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黨員、研究生十佳黨支部書記、校優秀共產黨員或省級以上榮譽稱號。
(二)知行優秀二等獎學金
申請研究生知行優秀二等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的兩條:
①學業成績優異,專業排名前30%。
②學生工作經歷豐富,擔任學生干部并在當年獲得校優秀研究生干部榮譽稱號。
③社會實踐經歷豐富,利用專業知識進行社會調研,積極服務社會發展。
④在校級及以上學科競賽或文體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獲得省級及以上比賽個人前8名,團體前5名,校級比賽個人前5名,團體前5名。
⑤積極組織或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產生一定社會影響。
⑥科研創新或創業表現突出。發表1篇以上論文或申請專利。
⑦當年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
(三)知行優秀三等獎學金
申請研究生知行優秀三等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的兩條:
①學業成績優異,專業排名前50%。
②學生工作經歷豐富,擔任學生干部。
③積極組織參與公益活動或社會實踐,表現突出并作出顯著成績。
④積極參加學校、院系組織的各項活動,表現優異。
⑤積極進行創新創業實踐,組建創新創業團隊。
⑥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團結同學,熱心為同學服務,并在各項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六、 評選方式
將知行獎學金計分標準中8項的所得分數相加,得到知行獎學金的最終評分,計分標準見附件。
【備注】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如在學術研究及評選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2.存在論文得分分割情況時,由導師確定具體比例,第一、第二作者及導師共同簽字同意后提交紙質證明材料至學院教務科備案。
3.所有加分材料須為2016年9月-2017年8月學年度的方可有效。
4.本細則公示期截止2017年11月2日晚18點,如有異議請聯系德育助理。
5.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化學與化工學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所有。
化學與化工學院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